栾昀之

圈地自萌.top&quotev& AFD LOF同名

188之东北往事

全是私设ooc,东北乡土文学,可能苦,最后都是甜,不拆cp,全员he,全体成员陆续上线,没有十一。

不适慎入!

第一章 白新羽在该边子捡回来个小媳妇



上世纪八十年代,在东北莲花池水沟旁有个名叫千城村的小屯子,该村钟灵毓秀,人杰地灵,发生的趣事更是数不胜数。

 

而该村最牛的还数,村东头老简家的老大简隋英。这哥儿自幼丧母,他爸娶了个续弦有生了个儿子,而简隋英是个有傲气的,一不做二不休,离了家自个单独立户拽着亲姨家弟弟不说,还收了只剩半大舅舅的洛羿,孩子老舅叫温小辉,在村供销社当售货员专卖雪花膏和麦乳精,当然他老舅下了班也回来住,俩家是东西屋分住。而村西头靠河沟的老李家人丁兴旺,生了好多儿子都送人了,现在只剩老大李玄和老二李玉,李玉家世代是知识分子,之前某革的时候被打成右翼,家里人怕连累李玉,便把半大的孩子划给简隋英了。毕竟简隋英根正苗红,家里世代贫下中农。而后期拨乱反正给老李家平反了,不过全家独剩李大一个了,现在在有大熊猫的地方上大学,反正年年给李玉邮的明信片上里都带大熊猫。

 

当年上山下乡的时候,他这屋还住过城里来的知青霍乔,不过现在单独立院,住他对门。如今国家改了政策,都是包产到户,自负盈亏,简隋英姥姥家传下来三亩薄田,还够这几口子自给自足。村里地最多的老邵家,一家子去深圳发展了,把地都包给了北面的老丁家,老丁是个光棍,带个哑巴姑娘,她媳妇是个知青文化人,77年说去城里参加高考,从此便了无音讯,不过老丁一直觉得,自个老婆是读大学去了,早晚会回来。

 

反正十里八村数老丁人好,又任干,老有媒婆往他家里跑,不过都被碾跑了,这些年风调雨顺攒了点钱,买了个拖拉机,剩下的就年年拉着孩子去省城看病。

 

入春正是农忙,天刚擦亮,简隋英在地里忙活,全村就老丁家有拖拉机,好在丁哥人好都帮着村里人犁地,不过简隋英家地少,他自个忙活几天也就犁完了,其实他家前两年还有一头老黄牛,不过家里困难给饿死了。家里老黄死的时候把白新羽和李玉馋的眼冒精光,可简隋英还是给埋了,他舍不得吃老黄,在他心里早把老黄当家人了。他正在地里忙活,一抬头见到个穿蓝色工装斜跨绿色工具口袋的男人,“何工,好早啊,你咋来着了?”

 

何故家在北头也有几晌地,都是高岗刚还挨着邵家和丁家,就一起承包给丁小伟了,他志不在此,在村里当木匠专门给人打家具,而泥瓦匠、盘炕、盖房子这些活他都会,谁家要是盖房子修房顶都请他帮忙,管饭就干,“霍乔说让我给他家再打个学习桌,说是县城的外甥要来投奔他。”

 

“这么回事啊。”简隋英铲着土,“那你赶紧忙去吧,哪天来我家吃饭。”

 

“好。”何故虽是干木工的,但穿戴都整齐干净,而且他斯斯文文的样,跟庄户人也不沾边,村书记黎朔说了,今年要给何故送出去考大学去,何故就说自个年龄大了,心有余力不足,实则大家都懂,他不出去是为了他家宋居寒。

 

宋居寒他爸宋河是gm党的将军,还娶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媳妇,当时没来得及撤回台湾,兜兜转转来到这个村子,又有了宋居寒,他爸老家是北京的,本来也不想去台湾,就呆在东北,某革刚开始时村里人都一条心跟着瞒着,可这怎么瞒得住,最后也不知道是谁跟hw兵举报的。反正一大家子最后就剩宋居寒了,他家之前有钢琴,他会唱歌,会弹琴,不过当时说那是靡靡之音。前文工团的周翔也是上山下乡到这的,之前是个武生,后来兴起样板戏,周翔就带着宋居寒唱《红色娘子军》搞出点名堂,好在莲花池水沟山高皇帝远,地方小,民风又淳朴,家家户户都认识,也没人在拿宋居寒的身世说事。在往后两人发现这儿的人都不愿意听《红色娘子军》,他俩就跟当地人学二人转,偶尔有红白喜事两人偷着唱,混口饭吃。

 

好景不长,这次不知道又被谁给举报了,从此宋居寒就有点魔魔怔怔的,村里人都说半夜能听到周翔家有人在哭,在往后周翔请何故帮他家盘炕,何故就说他俩住的地方风雨飘摇,根本就顶不了东北的寒风,就让俩人搬去跟自己住了,他家也就剩他自个,他爸是村里的老木匠,五六年前自然灾害的时候就饿死了,不过老何之前在村里口碑好,剩着么个儿子也热心肠,很少有人找他麻烦。周翔本是不想去的,可宋居寒害了病,一日比一日瘦,他怕再这样下去,可能挺不过今年的冬天,便坑了何故接受了他的邀请,说来也可笑两个大小伙子的行李只有两个三角兜子。

 

而周翔猜的也没错,自打他俩搬去,就有人三天两头找何故麻烦,有人扒出他太奶奶是满族人,编排个理由说是之前伺候慈禧穿鞋的,日子再不好过如今也都过来了,宋居寒的情绪也稳定多了,可他像是离不开何故,何故也不愿抛下他去城里求学,他想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几年,前半生把磨难全过了,后半生他只想跟宋居寒好好过日子,穷一辈子,富一辈子,都不要紧,要紧的是和自个在乎的人互相扶持过好日子。

 

何故推开霍乔家的门,他家是刚盖的土房,不太保暖,冬日里冷的很,霍乔说家里写了信,小外甥没人管要来村里投奔他,实则是他苦命的外甥寄人篱下几年,城里的亲戚觉得小男孩吃穿用度太大当做累赘甩给他的。霍乔还说他在攒几年钱,也在村里盖个砖房,免得他外甥跟他受苦。

 

“你那个外甥多大了?”何故做活,霍乔帮他打下手,霍乔是个不太爱讲自个事儿的知青,何故只知道他来村前就是坡脚,有人说他是打仗时候伤的,有人说是批斗被打断了,何故却不以为然,他只知道霍乔人好,虽然坡脚但会点本事,那年宋居寒生病,村里管卫生所的也是个知青,以前和宋居寒闹过点矛盾,偏就不给医,还说宋居寒是疯病癔症治不好的,让村里人都离他远远的。是霍乔主动上门找得何故,他说他以前在部队也懂点医,给宋居寒一看就是害了风寒,不过是高烧不退烧傻了说了两句胡话。入夜他去卫生所偷了几片青霉素,这药也神,宋居寒吃上就见好,何故高兴的用工分换了俩冻梨给他解馋。

 

“才十二,也不知道有没有人送他来,打我收到信就提心吊胆的,生怕孩子走丢,一会我往西头走走没准能迎上,估摸着也就是这几天。”

 

何故抹了把汗,这工程就算在来个熟练工也得做到中午才能完,“咱俩弄完得下晚了,隋英家人多,你让白新羽他们去路口迎迎你外甥,免得走丢了。”

 

霍乔一拍脑门,“好办法。”他出了门喊了在地里除草的简隋英,“隋英,小白呢?”

 

“跟李玉,洛羿俩人疯玩去了。”

 

“那没事了。”

 

“你找他啥事啊?”简隋英问。

 

“我外甥这几天要来,你让他帮我在进村的那条路留意这点,比小白小个两三岁。”霍乔就小时候见他外甥一面,他外甥那功夫还穿开裆裤。

 

“成,中午回来我跟他们知会一声。”简隋英舍不得让孩子天天下地干活,他弟稍微大点,那李二和洛羿才十三,在他眼里毛还没长齐,过几日农忙再帮忙也不迟,都说天天干活不长大个。

 

 

在家简隋英是孩子几个的大哥,在外头白新羽就作威作福当李玉和洛羿的大哥,俩孩子表面上听他的,实际把他当傻子糊弄,这不说是躲猫猫,白新羽傻了吧唧的还查数呢,那俩人躲都盖豆垓之后面弹溜溜去了。白新羽转悠半天没找到也不着急,摸着大鼻涕顺着县道沿着河沟子散步。

 

离老远白新羽瞧见一个背花兜子穿背带棉裤的小姑娘,一步三晃的往着面走,白新羽揉了揉眼睛,确定没看错。小女娃离他越来越近,他仔细看去发现她脸蛋冻的红彤彤的,不过皮肤是真白,而且梳个大麻花辫子,看上去怪带劲滴。白新羽凑近河沟子,照了照自个脸蛋,抹了把鼻涕,又用刚开化的水擦擦鼻子眼睛,扑棱扑棱身上的灰。快步走到女孩跟前,“你来我们村是干嘛的?”

 

小女孩白了他一眼,离老远他就看见这么个傻子,又蹦又跳的他以为是那来的虎逼哨子,没成想说话还挺利索,不像是傻子,“我来找我舅舅。”

 

“你舅舅叫啥,这村的人我都认识。”

 

“霍乔,你认得吗?”

 

“霍哥啊,认识啊,就住我家隔壁,我带你去。”白新羽说罢便牵起小女娃的手,白新羽心道这女孩的手真冰,我得好好给他捂捂热,“包袱给我吧,哥帮你拎着。”白新羽又道。

 

小女孩看他没啥心眼子,就也给他解解累,“你叫啥啊?”白新羽又问。

 

“俞风城。”

 

“凤城啊。”

 

“俞风城,风雪的风。”

 

“嗷嗷,”白新羽略认识几个字,都是在连环画上学来的。“风城,你多大啦。”白新羽说罢小脸微红。

 

“十二。”

 

“我十五了,以后我就是你哥了,在村里我照着你,晚上你来我家炕上睡啊,霍哥家这功夫还冷呢,我家炕热乎,简哥烧可多苞米杆子呢。”

 

“不去。”俞风城冷漠道。

 

“没事,没事,明天来住也成,你要是来,我把李玉撵到小辉哥那屋去,炕上就住咱俩。”

 

“那我也不去。”俞风城拽道,不过白新羽一直紧握着他的小手傻乐。

 

在往前走,就是供销社,迎面碰上抛下他一人的李玉和洛羿,俩人手里握几块高粱饴,不用问都知道是小辉哥从供销社顺的,刚塞到他俩口袋里的。

 

“你们两个叛徒,背着我又来找小辉哥。”白新羽指着俩人骂道。

 

“这是谁?”洛羿问。

 

“是霍哥的外甥女。”白新羽握着他的手道。

 

李玉看小姑娘长得白白净净一时都看楞了,扭扭捏捏的拿了块高粱饴递给俞风城,“给你吃糖。”

 

“你干嘛!”白新羽先急眼了,一把抢过李玉手里的糖,递给俞风城,“这以后就是我媳妇,你嫂子,哪有小叔子给嫂子糖的。”白新羽瞪他,这小子从小胆都没这么大过。李玉平白无故挨了一下,愣在原地,心道让给你好了,刚见第一面就认人当媳妇,真是个随便的男人。

 

“风城,你吃。”白新羽把糖块扒开,递给俞风城。

 

“谢谢,”俞风城虽不理解白新羽的占有欲,不过他觉得这小子傻乎乎的让人感动,而且他从小到大根本没吃过几次高粱饴,“你叫什么?”他嚼着糖块道。

 

“忘告诉你了,我叫白新羽,这是你小叔子李玉,这是外甥洛羿,按理说你跟他一个辈,但你嫁给我,你就是他小舅妈。”

 

“小舅妈好。”洛羿也真敢叫。

 

“我不是。”俞风城脸微微泛红,众人结伴回到简家。

 

 

“好香啊。”俞风城这一路没吃过饱饭,他闻着香喷喷的好像是炖土豆。

 

“香吧。我哥可帅了,上得厅堂下得厨房,不过你可不能惦记他。”

 

白新羽和俞风城说完,喊道。“哥,我们回来了。”

 

简隋英用抹布把这锅沿,端出一锅土豆炖粉条,“诶唷,哪来的小姑娘?”

 

“是霍哥的外甥女。”

 

“嚯,还真让你们给碰见了,我上午还听霍乔说呢。得,李二你去隔壁让霍乔和何故也来吃饭,洛羿你去拿大桌面,白新羽你去打点洗手水。”简隋英如是安排道,不过他隐约记得霍乔和何故说的是外甥来着。

 

众人听令四下散开,简隋英又去外屋地腾了几个地瓜和花卷,“往常做饭都有数,就今天多做你就来了。”俞风城跟在简隋英屁股后,简隋英给他倒了杯热水,“冷了吧,谁送你来的。”

 

“我自个来的,也不远。”俞风城眼神里透着股韧劲。

 

“那你可挺厉害。”简隋英虽是这么夸到,心里一下子明白孩子估计是没人要,任由自生自灭,这是福大命大找到村子的,要是换了旁人早冻死在路上了,“这一路上累坏了吧,一会多吃点,你想吃啥晚上给你做,家里还有两颗大白菜,晚上咱们包点饺子咋样。”

 

“太麻烦了。”俞风城闻言眼泪在眼圈里打转,眼前的这个男人跟他素昧平生,就对他这么好。还有那个白新羽也是傻乎乎的,对他好,这俩人还真是兄弟。

 

“有啥麻烦的,捏几个饺子可快了。”简隋英摸了摸孩子的头,“下午睡一觉,我把炕给你烧上,一会让白新羽给你捂被,跟他们三你不用客气,你就使唤就成,要是谁敢欺负你,你就跟我说。”

 

“谢谢叔叔。”

 

“叫我简叔叔就成。”简隋英麻利的往炉子里又添了几穗苞米杆。

 

“谢谢简叔叔。”

 

白新羽把洗手水打回来了,跟往常比多添了好多热水,他拽着俞风城过来洗手,捂着他的小手往下沉,给俞风城单独打了好多香胰子。水里浮起好多黑泡泡,再抬起俞风城的小手白乎乎的,就是生了几块冻疮。“这个香胰子可香了,是小辉哥往常洗脸的,我们几个都不让用。”白新羽闻了闻俞风城手上的香味,寻思以后娶俞风城的时候,也要买这牌子的香胰子,给俞风城全身都打上沫,这样媳妇就满身都又白又香了。他瞧俞风城满手的冻伤又心疼道,“明后天让小辉哥从供销社弄点绵羊油回来,你看你手,都冻裂了。”

 

“没事。”

 

“那可不成。”白新羽端着碗筷让俞风城跟在他身后,“以后咱俩结婚,你什么都不用干,做饭刷碗我都来,别看我现在还不太会,明天我就跟哥学。”

 

“你还小呢,怎么天天把娶媳妇挂在嘴边。”

 

“我稀罕你呗。”白新羽脸红的跟熟透了一样。

 

霍乔和何故刚进门,就瞧见白新羽和洛羿中间板板正正做个小女孩,霍乔也愣了一下,不是说在路上碰见他外甥了吗?不对,刚李玉说的是不是外甥女。他记得他这个外甥是个带把的啊。

 

“舅舅。”俞风城看过霍乔之前当兵的照片。

 

“风城是你吗?”

 

“是。”俞风城点头道。

 

“你咋造成这样了。”霍乔意有所指,旁人都没听出来。

 

“姑姑家五个哥哥,她就想生个女孩。”

 

“诶唷,这扯不扯的。”

 

洛羿听出两人的画外音,看向白新羽,白新羽还没听出来,盯着俞风城张嘴发呆,直到简隋英就座,霍乔才正式介绍到,“隋英,这是我外甥俞风城,以后多麻烦咱家的孩子照顾他了,你们都班大班,以后在一堆玩也方便。”

 

简隋英也愣了下,“外甥?”

 

“恩,风城是男孩,不过他姑姑给他打扮成小姑娘了。别说我家风城留辫子还挺好看,明天让小辉帮他剪剪,也该有点男孩样。”

 

白新羽上一秒还看着俞风城想象他们的一拜天地,二拜高堂,下一秒就要入洞房了,结果就听个什么男孩,“什么?!你是男的!”白新羽跳起来,李玉也惊了下,俞风城真的挺像小女孩。

 

“是啊。”

 

“你怎么不告诉我。”

 

“你也没问啊。”

 

“那你还说你给我当媳妇。”

 

“我可没说,都是你说的。”

 

白新羽欲哭无泪,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李玉和洛羿妄图两人能给他作证,“我作证,是你上去就叫人家媳妇的。”洛羿边吃饭边说道。“你还让我叫他小舅妈呢。”

 

“洛羿。”白新羽又气又恨,三个大人也笑话他,他低头没吃几口饭,眼泪好悬没掉出来。

 

直到晚上睡觉,白新羽搂着李玉问道,“李二,你说我能娶男的当媳妇吗?”

 

“你干嘛?”李玉拍走他的咸猪手。

 

“我就是问问你,我可不想娶你,你别自作多情。”

 

李玉白了他一眼扭身转向熟睡的简隋英,他觉得简哥做饭好吃,会做衣服,又会照顾人,长大了娶个这样的媳妇也成,“你要是喜欢你就娶呗。”

 

“恩,那我明天就开始攒钱。”

 

“干嘛?”

 

“娶俞风城啊。”

 

【未完待续……】


 

 地图持续更新中……

 

 作者有话说:这篇当随笔写,互换还会更,没意外就还是周更,这篇就是随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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